新股线下配售优先给公募、社保和养老金,能否进一步鼓励A股市场长线投资
对于这个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张昊认为:
我想这个问题可能是出自今天的这则新闻:《证券发行办法》修订:线下配售至少40%分配给社保等,在这里我不得不先吐槽一下现在的新闻记者的财经素养,新股40%优先配售社保基金是早已实施的法规,本次的修改只是将原来40%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配售,增加为40%优先向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配售。一些新闻记者的财经素养还需要提高啊。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今天新闻中报道的《证券发行办法》修订稿关于这一部分的原文: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其中,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配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而在2013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第九条的原文是这样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其中,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配售。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不足40%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
从上面的两份文件逐字逐句对照我们发现,新股优先配售给社保基金早已有之,这次只是扩大了范围。那么上述问题的答案也就很明显了,新股线下配售优先给公募、社保和养老金,和能不能鼓励A股市场长线投资根本就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