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死后,家属可以领到哪些钱

这些钱可以拿

1,丧葬费和抚恤金。我们黑龙江省自2011年7月1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退休)死亡的两项4000十6000合计10000元。

山东黄金工亡职工配偶不满55(山东职工工亡赔偿)

2,当月退休金,以及调整退休金因迟发的那部分。企业军转干当月生活补助及调整因迟发的那部分。

3,工亡补偿金。

4,車祸及民事侵害致死的赔偿金。

5,杀人,伤害致死的赔偿金。

6,继承所得的银行存款及现金,中奖的有效彩票,股票,债权,房屋出租收益。以及变卖房屋,汽车,金银珠宝,邮票,字画等财产收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收益

7,受益人所享有的保险收益。

人死后有哪些钱可以拿?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人固有一死,但是由于不同的身份,不同的个体死亡后,待遇可以说是千差万别的。由于提问没有限制范围内,所以答案也应该是百花齐放的。

第一,享受死亡待遇的人员。

目前能够享受死亡待遇的人,包括了这几个类型。一是国家公职人员,这部分人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二是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企业在岗职工;三是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四是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五是因第三者责任死亡的人员,包括事故死亡、工伤死亡,其他因为第三人的因素造成的死亡等。

第二,不享受死亡待遇的人员。

不享受死亡待遇的人主要有这几个方面:没有任何工作的自然人因病死亡的;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死亡的人员;熏酒闹事和自杀身亡的人员。

第三,死亡后有哪些待遇可以拿?

对于死亡后的待遇,不同的死亡方法,不同身份的人,死亡待遇是完全不同的,比如因公死亡的人员,革命烈士死亡的待遇是比较高的,除了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工伤死亡的,要享受工伤待遇,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也是不一样的;公职人员因病死亡的,除了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外,没有格外的费用;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前死亡的,除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外,其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本金及利息要退还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对于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精神抚慰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没有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目前部分地方要支付丧葬补助金,退回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部分地方可以发放丧葬补助金;对于第三人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也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个部分;不享受死亡待遇的人,死亡后没有任何钱可以拿。

总之,人死亡后,对于享受死亡待遇的人,才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不同身份的人或是不同死亡方法的人,死亡待遇的标准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没有死亡待遇的人,死亡后是没有任何钱可拿的。

大致有这几项:

1、丧葬费。一般按六个月工资计算。

2、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3、单位发的抚恤金。一般按四十个月工资计算。

4、亲属抚养费,是按月发放。一般是死者必须抚养的、没有其他收入的近亲属有资格领取。

5、如果死者生前买了保险,符合理赔条件的可以得到理赔款。

6、如果是意外伤害,有责任方的可以得到责任方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