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入职
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这个问题好解决,先报备:
1、先入职,复牌之后卖出股票,注销账户。
2、先入职,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冻结原交易账户,之后不要主动进行交易。
3、先以试用期员工入职,复牌后卖出股票,注销原交易账户之后,再申请转正也可以。不过这一点,要与证券公司沟通协商处理,免得伤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4、当然,也可以延期办理入职手续。
5、在打算从业证券公司之前,理应考虑清仓出局,免得陷入进步维谷。
6、如果有执业资格的,可以先入证券公司协商后,清仓后再办理相关正式入职手续;如果,没有执业资格的,可以先申请临时职工待遇,考过了执业资格后,基本股票也复牌后清仓了,顺理成章办入职手续。